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办证须知
一、办证步骤:
1、前往我司缴纳团费,开具发票;
2、携带以下资料,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:
|
所需资料
|
原件
|
复印件
|
具体说明
|
1
|
团费发票
|
1张
|
1张
|
交验原件,提交复印件
|
2
|
身份证
|
1张
|
1份
|
交验原件,提交复印件(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
纸上)
|
3
|
户口本
|
1本
|
1份
|
交验原件,提交复印件(户口本的首页,即盖有福建
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、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首
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)
|
4
|
照片
|
3张
|
|
彩色白底照片(标准按各地市公安局的具体要求拍摄,福州地区的白发或无发者,为淡蓝色底)
|
5
|
申请表
|
1份
|
|
完整、如实地填写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,户籍在马尾、福清、长乐、连江和平潭县的居民,须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填写审批意见;其他地区的普通居民无需政审
|
说明:
★以上复印件,须清晰、整齐地复印在A4纸上。
★如已有旧证者,请携带旧证申请签注,所需资料同上。
★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:普通人员不分地区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批意见;报备人员在解除登记备案前不能参加台湾本岛游,但可以参加金马澎旅游,审批程序需经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政审。
★国家工作人员:不能参加台湾本岛游,但可以参加金马澎旅游,审批程序需经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政审。